• 中科信息澄清:参与了塔城项目的前期技术交流,但尚未签署相关合同

    中科信息公告,公司关注到网上有个别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参与“新疆塔城智算产业托里集聚区投资22亿16000P算力项目”的相关报道。经核实,公司参与了塔城项目的前期技术交流,但尚未签署相关合同,是否能够参与该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媒体报道措辞不准确,公司还未取得该项目中相关业务的合同,不是施工单位代表,也不是整个塔城项目的总包方。施工单位代表何建伟是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不是公司员工。2026年2月3日至4日,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相关提问时,已多次回复说明公司不是整个塔城项目的总包方,未来也不会以整个塔城项目的总包方模式参与该项目。

  • 崔东树:2025年中国占世界新能源车份额68.4%

    乘联分会秘书长崔东树发文称,2025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占世界份额68.4%,其中4季度中国新能源乘用车世界份额达到71.9%的高份额。2025年1-12月中国在世界纯电动车市场份额64.3%份额,较2024年份额微增1个点。世界新能源车渗透率总体呈现快速提升趋势,2022年已经达到13%水平,2023年达到16%,2024年达到19.5%,2025年4季度渗透率达到26.3%。2025年4季度新能源渗透率中,中国新能源渗透率达到49.3%,德国达到30%,挪威达到84%,英国36%,而美国仅有7%,日本仅有2.1%,因此世界新能源发展的不均衡性极为明显。

  • 证监会:2025年全年完成16家随机抽取及4家问题导向企业检查处理工作

    证监会发布关于2025年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2025年,中国证监会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在现场检查工作中,坚守监管主责主业,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同时坚持重要性原则,防止检查工作简单化,合理把握投资者保护与制度包容性平衡。全年完成16家随机抽取及4家问题导向企业检查处理工作,涉及主板企业8家、科创板企业9家以及创业板企业3家。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科学统筹现场检查覆盖面与有效性,坚持风险导向、突出重点、分类处置,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努力做到严而有效、严而有方、严而有度,不断提高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持续提升市场各方获得感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

  • 完美世界:实际控制人池宇峰1月5日至2月6日减持3297.93万股

    完美世界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池宇峰于2026年1月5日至2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97.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本次减持价格区间为16.62元/股-19.57元/股,减持均价为17.68/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安徳玛第三季度净营收13.3亿美元

    2月6日,安徳玛第三季度净营收为13.3亿美元,预估为13.1亿美元;第三季度调整后每股收益0.090美元;第三季度库存为10.7亿美元,预估11.8亿美元。安徳玛预计全年调整后每股收益0.10美元至0.11美元。

  • 芯碁微装港股IPO获中国证监会备案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6,735,65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 丹诺医药港股IPO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获中国证监会备案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丹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2,498,4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49名股东拟将所持合计43,472,926股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流通。

  • 爱旭股份:与Maxeon签订《专利许可协议》

    爱旭股份公告,公司与Maxeon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公司获得Maxeon过往以及未来5年内新增单独或共同拥有的除美国以外的所有BC电池及组件专利授权,且不涉及反向授权。本次专利许可费总计人民币16.50亿元,公司将于未来5年内分期支付,首年许可费为人民币2.50亿元。

  • 腾讯:2月1日以来,元宝AI生图日均调用飙升30倍

    自2月1日元宝春节活动启动以来,元宝AI生图功能使用率飙升30倍,新用户平均每天跟元宝的互动问答超过8轮,用户单日使用元宝时长增长超80%。

  • 容百科技:因发布与宁德时代签署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

    容百科技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因2026年1月13日发布的与宁德时代签署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拟被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董事长白厚善及董事会秘书俞济芸拟分别被罚款300万元和200万元。

  • 央行等八部门: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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